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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生态”作为自然的三种指称,内涵、外延均发生着从狭义到广义的变迁,彼此关系从泾渭分明到交叉重叠,呈以生态为中心的“一体三面”状。与此情形类似,分别以这三大概念为基石的“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和“生态(保护)法”也从分别指涉“污染防治”“资源利用和保存”“生态区域保护”的三类立法,向着以生态系统管理为基础的综合性立法转变,从而构成现代“大环保”立法的“一体三面”。就现实国...
法典编纂者所秉持的人类观、自然观,构成环境法典的“前见”,是环境法典编纂研究必须首先解决的立法哲学问题。环境法典中的人,集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于一身,经由从生态系统居民到地球村居民、从当代人到后代人的演变,其人性标准由理性经济人拓展至“生态理性经济人”。环境法典中的自然,呈现出“资源—环境—生态”三个面向,三者均为人类生存发展所必需的自然条件,但其对人的生存和发展的作用各不相同。环境法典应以全新人类...
环境单元来自对人类环境空间结构的发现,是人类为实现生存繁衍必须依赖也有能力对其造成不利影响的由水文、地质等地理连续性,风、气等自然力,生物习性,其他气候、气象、地理、地质因素等规定的自然整体。人类环境发生的损害都是环境单元在满足人类需要方面的能力丧失或降低的损害,因此,环境保护应当以环境单元为保护对象,以环境单元满足人类需要的能力为保护客体。环境单元不同于法学的其他认识对象,它是自然整体,具有与市...
目前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与《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地法》的制定工作均在进行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典与单行法之间的关系亟待理论解答。方兴未艾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亟须法律体系的重构,而当下分散立法模式下的自然保护地立法难以满足体系重构需求,需要借助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实现体系化立法。为了弥补现行自然保护地法律规定的体系性缺陷,生态环境法典应代替《自然保护地法》提供自然保护地领域的一般法规范,与《国家公园法》《自然...
我国生态环境单行法体系在还原主义方法论下针对环境要素分别立法,难以承载“美丽中国”的文明意蕴。中国生态环境法治亟待空间拓展,其理论基础源于以社群主义统合还原主义与整体主义方法论,在调整对象上应为多类型的环境空间供给专门规则,在运行场域上基于生态环境法治须应对大尺度空间环境问题。在《生态环境法典》中系统创新调整对象维度下的特定规则、运行场域维度下的协同规则和空间整合维度下的衔接规则,可契合生态环境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理论积淀,要求人尊重和敬畏自然、顺应和保护自然、合理利用自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需要以中国式环境法治现代化为引领。中国式环境法治现代化既是中国式现代化在环境保护领域的法治篇章,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有力保障。
本课程旨在使学生全面系统地了解环境法学研究的基础和前沿领域,环境法学思维的特点、方法和一般模式;通过教学让学生理解和掌握环境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掌握各主要环境资源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让学生熟悉环境法原理在实务中的运用方法,了解环境立法、执法、司法实践经验,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具体案件的分析处理;使学生悟透环境法学的多学科融合思维方式,养成正确的环境法治观和环境伦理观,并以此指导其生活实践。
生态环境法典作为生态文明演进中经国序民的良法重器,有实质与形式二元面向。一者,以国家生态文明战略为目标,服务国家生态文明战略;二者,阐明指引法律解释、发展法律规则、促进司法治理的可能路径,拘束恣意与无序,发挥体系化粘连功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可以借助实质逻辑主线与形式逻辑主线予以展开。通过借助节约优先、保护优先与自然恢复为主的实质逻辑主线,统筹资源管理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以生态保护融合自然资源与污...
马骧聪先生作为我国最早从事环境资源法的研究与立法工作的学者,数十年潜心研究,笔耕不辍,在学术研究、立法实践、法学教育等领域取得丰硕的成果,是我国环境资源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奠基人之一,为环境资源法学的创立和发展乃至环境法治建设都做出了突出贡献。
2022年7月28日联合国大会第76/300号决议标志着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了独立的环境人权。其可被视为对传统国际人权体系“绿化”运动的结果,也是国际人权法保障环境权利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联合国大会决议确立环境人权回应了全球环境治理的现实需求,夯实了环境法体系的权利基础。环境人权是环境法和人权法趋同发展的产物,环境人权的概念化表达拓宽了人权法的保护客体,也增强了环境权利的司法可诉性,有助于推动环境法的实...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是由生态环境损害引起的,通过采用一定方式实施的,旨在使受损生态环境恢复到损害之前状态的一种法律救济。生态环境修复以生态环境损害为前提。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是生态环境修复制度的深化、升华,是运用法律工具应对生态环境损害的关键。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位授权点于2004年开始招生,研究方向主要包括:环境立法与环境法学、自然资源立法与自然资源法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论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由之路。从三阶层内涵分析,“两山”理论旨在权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尽管保护优先原则实现了从政治宣传到法律规范的转化,然而保护优先原则以人类中心主义为视角衡量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利益,容易陷入绝对优先的误区。“两山”理论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视角重新解读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蕴含着系统整体的发展理念,...
气候变化引发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已对南海海域生态系统造成实质性威胁,南海周边国家迫切需要通过适应行动和区域合作以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南海海洋保护区建设可以提升南海海洋系统的生态弹性和风险抵御能力,为气候变化背景下海洋保护区的构建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示范效应和实践样本。南海海洋保护区应在明确应对气候变化总体目标的基础上,通过推进国家行动和加强区域合作,给予非争议海域和争议海域差异化建设安排。南海周边国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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