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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此1995 年在北京举行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十周年之际,我们,各国 政府的代表们齐聚纽约参加妇女地位委员会第四十九届会议,以审查该次世界会 议以及题为“2000 年妇女:二十一世纪两性平等、发展与和平”的大会第二十三 届特别会议的成果,并审查委员会将为定于2005 年9 月14 日至16 日举行的审 查《千年宣言》1 的大会高级别全体会议作出的贡献;
将在妇女地位委员会第四十九届会议框架内审查《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和 大会第二十三届特别会议成果的执行情况。在这方面,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妇 发基金)协商委员会谨提请阁下和各会员国注意题为“妇发基金的过去、现在和 未来”的报告。该报告由协商委员会咨询小组编写,载于A/60/62-E/2005/10 号 文件。
关于礼仪、习俗与社会秩序之间的内在历史关系,近年来日益受到中国社会史学界的关注,已经成为新的学术研究领域。2004年的第十届中国社会史年会,①对这一主题作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提出了不少新思路和新课题。为了及时反映中国社会史研究的新进展,试对主要论点略作综述。 一、理论视野与方法创新 如何通过研究礼仪、习俗与社会秩序之间的内在历史关系,深化对中国传统社会和文化的认识,提高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理论...
依照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第2004/10 号决议,本报告概述2004 年阿富汗境内 妇女和女孩的状况,尤其侧重于新《宪法》和参加选举方面。报告提供的资料说 明了联合国系统在支持阿富汗政府努力促进妇女和两性平等方面开展的各项活 动。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2004 年实质性会议重申了理事会作为联合国系统讨论发 展合作关键问题的中心论坛的作用。今年高级别部分的主题,即“为在执行 《2001-2010 十年期支援最不发达国家行动纲领》框架内消除贫穷而调动资源和 建立有利的环境”,及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以重申对最不发达国家发展的 承诺,并且查明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这些国家能够走上可持续经济增长的道路。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各职司委员会议事规则第15 条规定,委员会应在每届常会 第一次会议开始时,从成员国的代表中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或数人以及所 需的主席团其他成员。委员会第四十八届会议除选举主席一人外,还选出了副主 席四人,其中一名副主席兼负报告员职责。
秘书长谨向妇女地位委员会和人权委员会转递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依照大 会1995 年12 月22 日第50/166 号决议编写的报告,其中说明了该基金在消除对 妇女的暴力行为方面开展的活动。
本报告载有提高妇女地位司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2005 年共同 工作计划以及2004 年工作计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本报告是根据人权委员会2003 年4 月23 日第2003/44 号决议提交。
本报告根据2004 年7 月23 日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第2004/56 号决议,简要说 明了2003 年10 月至2004 年9 月期间巴勒斯坦妇女的状况。报告回顾了在妇女的 状况方面日益扩大的人道主义危机和社会经济危机,并概述了联合国系统各实体 向巴勒斯坦妇女提供的援助情况,特别是经济活动、人道主义援助、教育和培训、 保健、妇女的人权以及媒体和宣传的情况。在报告的最后提出了供妇女地位委员 ...
本报告根据妇女地位委员会第48/4 号决议和大会第59/168 号决议提交,报 告概述了联合国实体在执行《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和大会第二十三届特别会议 的成果方面取得的成就和采取的良好做法。报告以从联合国实体收到的投入为基 础,分析了联合国系统为支助国家一级实施行动所作的努力。本报告载有关于加 强执行的建议,供妇女地位委员会审议。
本报告提供了与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工作有关的资料。第二节提供的资料 涉及联合国人权制度的发展情况,介绍了其他条约机构、促进和保护人权小组委 员会的工作以及秘书长有关条约机构改革的建议。第三节介绍了委员会今后届会 将审议的报告。第四节概述了秘书处支持执行《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方面 的活动。第五节介绍了与委员会工作有关的其他问题。此外,酌情提供了请委员 会采取行动的建议。
本报告审查和评价会员国于1995 年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上通过的《北京 宣言和行动纲要》以及2000 年大会第二十三届特别会议成果在国家一级的执行进 展情况。报告涵盖妇女地位委员会第四十九届会议多年工作方案规定的两项主题: “审查《北京行动纲要》和第二十三届特别会议成果文件的执行情况”和“提高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8 条规定,缔约各国应就本国为使公 约各条款生效所通过的立法、司法、行政或其他措施以及这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报告,供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审议。报告应在公约对有关 国家生效后一年内提出,并在此后至少每四年以及随时在委员会要求时提出。
2004 年9 月30 日,秘书处代表委员会请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 科文组织)向委员会提交报告,说明各国向教科文组织提交的关于在其活动范围 内各个领域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情况的资料,以补充第三十二 届会议将予审议的公约缔约国报告所载资料。
按照公约第19 条和委员会议事规则第16 和第17 条,委员会应选举主席一 人、副主席三人和报告员一人,任期两年。委员会第三十二届会议于2005 年1 月10 日选举产生的主席团成员的任期到2006 年12 月31 日届满。委员会议事规 则第20 条规定,如果委员会主席团任何成员停止担任或宣称无法继续担任委员 会成员或因故不再能担任主席团成员,应从同一区域选举产生新的主席团成员, 完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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